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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戶:
為切實保障企業銀行結算賬戶的資金安全,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企業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我行將對超過對賬時間未反饋對賬結果的企業銀行結算賬戶實施管控措施,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我行現執行的對賬規則是根據與客戶簽訂的對賬方式(包括網銀對賬、柜面對賬、自助設備對賬、郵寄對賬等)按季度對賬。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企業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銀發〔2019〕41號)第三十三條“銀行應當建立企業賬務核對機制,對賬頻率應不低于每季度一次,企業超過對賬時間未反饋或者核對結果不一致的,銀行應當查明原因,并有權采取措施適當控制賬戶交易”的規定,我行將于2023年7月1日起,對連續三個季度未對賬的企業銀行結算賬戶進行管控,賬戶狀態為“只收不付”,待您完成賬戶對賬后即可恢復正常使用。
若您對以上內容有疑問,敬請咨詢營業網點,也可撥打我行24小時客服電話0312-96368或400-67-96368咨詢。
特此公告
保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8日